緊急-有關受僱於公立學校之人員應填寫「擬任人員 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 居證或居住證具結書」,請同仁依限填畢具結書送權責處室備查。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114年3月7日府教務字第1140038824號函辦理。
二、另依來函說明二,填寫旨揭具結書,並於文到2週內請現職所屬受僱人員(含教育人員)完成旨揭具結書填寫,請於114年3月21日前完成填寫。
二、本室辦理本校編制內人員(含公務人員、教育人員、代理教師)具結,請同仁自行下載附件具結書,填畢送本室備查。
三、約用人員填寫後請送權責處室查察。
相關檔案
府教務字第1140038824號.pdf
906727_0038824_具結書.odt
發布時間: |
2025-03-10 09:21:47 |
發布單位: |
興華高中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