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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114學年度第2學期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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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軍公教人員因作戰、因公死亡,依法領受年撫卹金之遺族就學,給與全額公費優待;因病或意外死亡,依法領受年撫卹金之遺族就學,給與半額公費優待;撫卹期滿及領受一次撫卹金 之遺族,得予減免學雜費之優待。

檢附資料
1.優待申請書
2.戶口名簿影本
3.卹亡給與令或撫卹令之影本
4.軍人遺族子女申請米食費,應檢附縣市後備指揮部留守業務中心出具未領眷補證明,始可核發
5.父或母為現職軍公教人員者,應繳交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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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0861_0034481B_實施要點970101生效.pdf


發布時間: 2026-02-13 09:58:31
發布單位: 興華高中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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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37-663403 傳真:037-689165 各處室分機請查詢首頁上方"行政團隊--各處室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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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更新時間: 202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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