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定&競賽-公告「苗栗縣身心障礙者參加國家考試補習、技術士技能檢定獎勵金執行要點」,即日起生效。
一、 苗栗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鼓勵參加國家考試、技術士技能檢定考試,以增進就業機會,特訂定本要點。
二、 本要點所稱國家考試,係指考選部所舉辦之全國各級公務人員任用考試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技術士技能檢定考試,係指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舉辦各職類之技術士技能檢定考試。
三、 依法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並符合下列資格條件者(以下簡稱申請人),得依本要點向本府申請獎補助:
(一)設籍苗栗縣(以下簡稱本縣)。
(二)未曾獲本縣、其他機關(構)或團體同性質之補助。
相關檔案
苗栗縣身心障礙者參加國家考試補習、技術士技能檢定獎補助執行要點.pdf
| 發布時間: |
2026-04-29 08:00:41 |
| 發布單位: |
興華高中教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