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苗栗縣頭份市公所推動客語能力認證獎勵金申請
申請對象:設籍頭份市之19歲(含)以下就讀各級學校之學生
(以參加認證考試年度減去出生年次為19歲之定義)
獎勵金核發基準如下:
(一) 通過初級考試認證者,每名核發新臺幣一千元整。
(二) 通過中級考試認證者,每名核發新臺幣二千元整。
(三) 通過中高級考試認證者,每名核發新臺幣三千元整。
申請人就同一級別、同一腔調之認證,
曾經其他機關以同一事由受有獎勵者,
不得重複申請本要點獎勵。
申請人就同一腔調如已申請核發較高級別客語認證之獎勵金,
其不得再以較低級別客語認證,申請本要點獎勵。
相關檔案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推動客語能力認證獎勵要點.pdf
客語能力認證獎勵金申請表.pdf
發布時間: |
2022-12-01 11:31:34 |
發布單位: |
興華高中教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