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轉知:為配合教育部實施「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有關113學年度第1學期同仁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事宜一案。
自113學年度第1學期起,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之配合事項如下:
一、拉近方案補助與子女教育補助不重複請領原則,如註冊繳費單上仍有「行政院學雜費減免」文字,請同仁洽請學校更換註冊繳費單,或將是項補助全額繳回學校後,始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
二、助學系統將提供申請子女教育補助名單予各大專校院查閱比對,教育部及各大專校院將使用同仁個人資料之相關訊息。
三、檢附來函影本供參。
相關檔案
府人給字第1130162207號.pdf
發布時間: |
2024-08-12 11:24:42 |
發布單位: |
興華高中人事室 |